为推动北京市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21〕31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怀柔区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
《细则》指出,加快推动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发展,对于本市构建高精尖产业经济结构、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细则》明确了支持条件和标准,部分内容如下: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联合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经济主战场的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的战略储备应用基础研究,并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平台型企业开展揭榜攻关、样机研发、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解决企业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项目投入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专项中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的重点项目,对于获得国家支持的项目,可由市区两级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支持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上下游创新型企业在中关村怀柔园集聚发展,市区联动建设中关村(怀柔)高端仪器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高端仪器领域创新型企业的集聚区和加速器,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助力分园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区联合同意建设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后,按照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实际发生建设和运营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实验室与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合作,提供检测等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首都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支持各类机构在京建设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
鼓励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创新主体建设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
对创新性强、有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初创团队项目给予政策性股权投资,政府方持有股权不超过10%。大力支持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企业上市发展,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每家上市公司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
支持燃气、供水、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防灾减灾,建筑火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承接项目设备集成、综合方案解决等建设和服务的企业在怀柔布局,推动怀柔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技术创新、装备研制和产业发展。将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芯片和关键元器件推荐参与本市首台(套)产品评审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鼓励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对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具有战略性、技术前沿性突破性的项目和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怀柔硬科技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研究设立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领域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围绕供应链上下游开展股权投资,加强资源整合。
鼓励投资基金、上市公司和其他机构设立主要投向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企业的投资机构。对在支持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发展过程中,成功实现退出并支持本地企业挂牌上市,按相关规定对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给予政策支持。
支持特色园区建设中试打样和共享制造等产业支撑平台,按实际建设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服务平台房租减免、运行补助等支持,对迁入本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总部企业扩大规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或50亿元的,给予相应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