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

川农函〔2020〕21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文件精神,加快全省畜牧业机械化发展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满足畜牧业机械化需求为目标,以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相融合、畜禽养殖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设施装备配置与养殖场建设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适度规模养殖相适应为路径,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加快我省畜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以上,主要畜禽养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其中,奶牛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生猪、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蜜蜂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1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养殖与机械化协调并进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主要畜种规模化养殖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二、主要任务

(三)突出抓好规模化养殖全程机械化。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等养殖为主要对象,探索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畜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加强养殖全过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大力促进川猪、川牛羊的规模化养殖全程机械化。聚焦畜牧业主产区规模养殖场,巩固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形成种养循环、环境友好、绿色可持续的生态养殖方式,着力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全程机械化高质高效生产模式。遴选推介一批率先基本实现养殖全程机械化的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加强典型示范引导。

(四)夯实畜牧机械化科技创新平台。注重畜禽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工艺、畜禽生理与环境控制机理、畜禽行为与养殖装备关系、新材料和信息化技术等基础性研究,为突破畜牧业机械化薄弱环节奠定基础。健全完善畜牧工程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加强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兔、蜜蜂等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专家队伍和综合试验站建设,充实我省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中畜牧机械化专家力量,推动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实现畜牧机械装备的科技创新提供平台和智力支撑。支持引进畜牧业国际先进技术和机械装备,支持畜牧机械化技术及装备“走出去”。

(五)加快畜牧机械装备研发推广。推进产学研推结合,开展畜牧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充分发挥大型骨干设施装备企业作用,引导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研发适合养殖场(户)需要、先进适用的畜牧机械装备。通过遴选重大项目、主推技术等方式,支持研发高效饲草料收获加工、精准饲喂、智能环控、养殖信息监测、疫病防控、畜产品智能化采集加工、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等先进机械装备。支持推广优质饲草青贮、农作物秸秆制备饲料、工程防疫、智能饲喂、精准环控、畜产品自动化采集加工、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等健康养殖和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支持研发畜牧机械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改善检验检测条件,开展畜牧机械专项鉴定,提升畜牧机械装备试验鉴定能力。

(六)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支持鼓励养殖企业进行物联化、智能化设施与装备升级改造建设,促进畜牧机械设施装备使用、管理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推进智能畜牧机械装备与智慧牧场建设融合发展,支持在养殖各环节重点装备上应用实时信息采集与智能管控系统,建立养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示范场,应用畜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大数据开发应用,为畜牧机械装备研发、试验鉴定、推广应用和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持。

(七)发挥好畜牧机械化专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畜牧机械化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畜牧机械装备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支持专业服务组织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收、贮、加、送”、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贮运、安全净化防疫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对畜牧养殖关键薄弱环节的专业服务给予财政补贴。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户)”的畜牧机械装备租赁体系,大力发展订单式作业、生产托管、承包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心,促进畜牧机械装备共享共用,提高畜牧机械装备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支持引导中小养殖场(户)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型升级发展。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纳入畜牧业、农机化发展规划,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商和协调,组织调动畜牧、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农机试验鉴定等系统力量,协同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加强与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助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宣传发展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的良好氛围。 

(九)完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投入,支持畜牧机械装备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重点向规模化养殖场倾斜,实行应补尽补。完善养殖场设施用地标准,支持养殖场“宜机化”改造建设。支持大型成套畜牧机械融资租赁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权属清晰大型畜牧机械装备抵押贷款。鼓励各地畜牧机械、畜牧养殖科研推广人员与畜牧设施装备生产企业、新型畜牧养殖主体联合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试验、人才培训和推广服务。

(十)壮大人才队伍。鼓励大专院校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畜牧业机械化人才。支持相关高校面向畜牧设施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体系。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养殖场(户)、养殖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强化畜牧设施装备知识培训。支持设施装备生产企业和养殖企业等培养畜牧机械安装、操作、维修等技能型实用人才。加强对农机化、畜牧业管理及技术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壮大畜牧业机械化人才队伍。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