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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8月18日 09:51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的通知》(苏农机〔2021〕15号),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对于推进农机“两大行动”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建设指引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示范引领性“强”。部署推进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有助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基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加快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发展步伐。“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建设400个以上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其中2021年建设100个左右,原则上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以上,每个设区市建设10个左右。
 
         
二是建设标准“高”。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标准,既瞄准全国领先,又高于同类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建设规模、装备数质量、专业化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了定量要求;同时在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运行管理等建设内涵方面提出了定性要求。通过专家评定后予以挂牌示范,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三是装备技术“新”。建设指引中增加了农机装备配置推荐表,邀请江苏省特色农机化专家组认真梳理并精选了部分先进适用、代表各产业农机装备发展方向的机具进行推荐,确保建成的示范基地(园区)能够使用最新式、智能化、绿色化的农机装备。率先提出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建设指引,将已在江苏试验示范过程中效能良好的智能农机装备列入基地(园区)配置使用。
 
         
四是建设内容“实”。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包含了选址规划、“宜机化”设施建设、农机装备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运用、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从硬件配置到基地运行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规范。对示范基地(园区)的规模、农机装备配置数量、技术人员配备等设置了量化指标,并根据不同种养殖模式标注了必配和选配的农机具,使建设指引更加贴近农业生产实际。
 
         
五是覆盖范围“广”。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指引涉及范围广,既包含了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又涵盖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桑、特粮特经作物、蔬菜等13个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标准。示范基地(园区)的农机装备配置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力争打造一批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
 
         
六是政策措施“优”。文件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措施,除了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之外,还将基地(园区)建设纳入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项目支持范围,不断提高基层建设示范基地(园区)的积极性。另外,部分市县还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项目资金予以扶持,力争打造省市县立体式扶持政策体系,引导加快示范基地(园区)建设速度,引领全省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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