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3月27日消息(记者唐志强 通讯员周琳梅 何紫昀 蒋钦朋)近日,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广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广西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3月8日至12月31日,广西对辖区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加强源头排查分析,重点梳理广西范围内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及航运公司、港区内砂石装卸作业码头等相关信息,形成重点监督管理数据库;加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内河船舶违法从事涉海运输经营或代而不管、代而不让管的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强化砂石码头监督管理,对砂石装卸、内河船舶运输河砂四联单、海砂合法来源证明以及码头是否按规定查验等情况开展排查;建立常态化查处通报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经营人停止经营涉海运输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实施销号管理;推进实施诚信管理,按照《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配合海事机构推进实施船舶黑白名单制度,加大对黑名单船舶及其航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加强整治工作跟踪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通报重大事故、整治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方案》,3月8日至4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级各部门开展数据排查工作,全面排查辖区内河航运公司及其船舶情况;5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12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收尾工作,固化成功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化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超范围经营的常态化治理。
据了解,广西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充分调动水路运输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资源力量,对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超范围经营行为实施集中打击,遏制内河船舶事故多发势头,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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