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苏海事局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促进内河船员队伍高质量发展。11月12日上午,镇江海事局在镇江大港海事处召开镇江辖区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宣贯会,随后在镇江港务集团集装箱公司码头,与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一起对码头靠泊的一艘内河集装箱船舶开展了船舶配员现场检查,正式启动镇江辖区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活动。
在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宣贯会上,镇江海事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宣贯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并就运用“海事慧眼”开展船舶配员自助核查进行介绍,借鉴前期内河船舶配员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和内河危化品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注意事项。镇江大港海事处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镇江港务集团和金东集团的集装箱码头单位参加了会议,进行了交流发言,现场签订《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信用承诺书》,并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船舶配员管理认识,全力支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在随后的现场检查中选取了刚靠泊的“大业**”轮作为宣传对象,执法人员向船方介绍了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项,要求船方在保障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船员证书符合标准的同时,安装并使用手机船E行APP或微信小程序开展配员自助核查及远程核查,确保实际在船船员与核查提交的船员信息一致。
船方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利用微信小程序以人脸识别的方式迅速完成了配员自助核查。操作过程中也发现船舶配员职位与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不符、人员外貌变化较大时无法匹配职务等问题,如“大业**”轮总吨4559,甲板部在一般规定基础须增配普通船员1人,应配员7人,船舶配员职位只显示6人,执法人员将问题实时反馈给技术人员以作处理。
此次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活动将从2020年12月1日起,对辖区内河集装箱船舶按到港集装箱船舶总量10%的比例开展船舶配员远程抽查,对查获存在配员不足违法行为的集装箱船舶将严格按处罚基准实施顶格处罚并实施违法记分管理,同时将处罚结果一并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及航运公司,同一航运公司的其他船舶也将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下一步,镇江海事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发挥“智慧海事”“信用海事”优势,通过常态化开展船舶配员“现场检查+网络核查”,严格船舶配员现场监管,狠抓配员问题纠正跟踪,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治局面,保障内河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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